律师电话营销的八个技巧

发布:2019-03-23 来源:一推响 作者:admin 分类:律师网络营销

律师电话营销的八个技巧

  一、培养主动拨打电话的营销意识

  有人说律师不是销售员所以不需要营销,其实不然,律师销售的正是自己的服务,法律服务不像商品那样便于划分优劣和等级,因此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因为,律师必须学会主动出击,学会主动给当事人拨打电话,培养主动出击的营销意识。

  当事人通过好律师在线网预约了你,说明当事人已经对你产生了一定的信任和好感,这时候,你可以主动给他们打电话,询问他们的问题,这样会让咨询者深深感受到你的诚意,即使最终不能形成案源,你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态度也将为你带来更多的客户。

  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律师在拨打每一通电话之前,都必须有这样一种认识,一个电话,可能就是一个潜在的案源。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你才可能对你所拨打的每一通电话有一个认真、负责和坚持的态度,才使你的心态有一种必定成功的积极动力。

  从以往的经验看,当事人既然能在茫茫人海中预约到律师,往往是因为看了律师的介绍后认同律师的执业经验并相信律师可以给予帮助的,否则一般不会预约律师。所以,律师在拨打预约上的电话前,可以先大致了解一下预约的情况,并设想当事人会询问什么问题,从而做好相应的准备。只有这样,律师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才可以有的放矢,而不至于在被问到不熟悉的问题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未雨绸缪总胜过急中生智,律师在打电话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不打没准备的电话。

  三、要主动抢占先机

  在当今这个互联网+时代,律师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营销日趋激烈,当事人很容易就能够找到一个律师甚至是多个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所以,在接到当事人的预约后,律师应当早一秒钟给客户拨打电话。早一秒钟是重视,早一秒钟是尽职,早一秒钟是态度,早一秒钟是服务。如果晚一秒钟,可能客户就已经联系上了其他的律师,案源可能就白白流失。

  四、要善于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当事人尽管讲了很多有关案件的内容,但是却没有重点,有时律师接听了大半天,也不知道当事人在说什么、要咨询什么。有的当事人由于急于获得答案而缺乏对案件的复述能力;有时还会因为心情急躁而啰里啰唆、不知从而说起,法律咨询可能长篇累牍、反复询问。在这个时候,律师一定要学会有足够的耐心,否则稍有不慎,可能会丢失客户。客户是抱着希望和对律师的信任打电话的,如果律师不经意间透露出不耐烦的情绪,客户会从律师的语气中立马听出,而律师的形象可能会在当事人的心中大打折扣。

  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就要有耐心,并且要善于倾听,要学会引导、梳理、概括,尽快明白客户的需求,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五、掌握分寸,回答有度

  电话沟通是一门艺术,在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时,律师要学会点到当事人的痛处,还要抓住案件的要害,简单发表自己的看法,如何办握住这个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律师将自己的观点和盘托出,那么可能当事人就不需要律师了。但是如果律师遮遮掩掩,不肯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只是执意地约当事人到律所详谈,可能当事人就会嫌麻烦而放弃律师,或者误认为律师没有水平,不能当即回答他的问题。

  所以,在回答当事人的过程中,要学会掌握分寸,回答有度,从而有效地提高案源转化率。

  六、要注意换位思考

  有些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过程中,往往把解答变成了课堂上的背书,和当事人讲一大堆的法律名词和复杂的逻辑关系,令当事人头昏脑涨。律师之所以跟当事人讲了大半天,当事人还是没有听懂,是因为律师在解答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听众,对当事人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没有把握好。所以,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时候要注意换位思考。

  一个好律师,他不仅应该专业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同时,他应该也是一个语言学家。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应当尽量少用当事人不懂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当事人熟悉的事情来进行比喻、类比,将苦涩的法理和枯燥的法律条文化作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只有这样,律师和当事人才能达到良好的沟通,建立彼此的信任。

  七、做一个负责的好律师

  律师在对待当事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的状况表示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安全感,信任感和信心;要设法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处境;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到你的尽心。

  律师开展网络营销,重要的手段是在网上回答网友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虽然不是和网友面对面,但是网友从我们回答问题的态度背后,同样可以感受到律师的专业素质、人品、操守。

  八、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与当事人的电话沟通结束后,不管当事人是否有委托律师的意向,律师都可以在事后向当事人发送一条短信,留下自己的姓名、律所、电话等联系方式,或者让当事人添加自己的微信。通过主动给当事人留下联系方式,一方面可以预防当事人过后因为找不到联系方式而不能成功委托律师造成案源流失,另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积累客户资源人脉,收获更多的潜在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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